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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裁判员记分表(2006年6月10日修订)
裁判员记分表采用在每一回合结束后记下分数,并将双方分数错开(0比0时除外的展开式记分方法。(即每局比分按实际得分情况一直往下记录,一排双行小格不够记完一局比分,则用两排直至该局比分完整记录为止。下一局比赛的比分另起一排开始,以同样方式记录)。比分分别记录在一排双行小格内(比赛双方各一行),一对垂直小格只记录一个分数。每对垂直小格代表一个回合。该方法有助于判定哪一方胜该回合,并持有发球权(因为,除该局的开始外,发球方的分数总是在前,即总在最靠右的格子里)。
如果记满一排双行小格还不够记完一局比分,则在第二排双行小格继续记分。
比分必须以清楚准确的数字记录。注意:积分表是帮助裁判员在其未记清场上确切情况而出现“慌乱”时的辅助工具,因此记分表必须尽可能清晰以减少出错。同时也是在出现申诉时帮助裁判长作出决定的辅助手段。
羽毛球裁判员记分表使用说明
赛前细目:一拿到记分表,在进入场地前需完成计分表细目的填写(若非电脑完成)。
预备阶段
1.‘S’(发),‘R’(接)——发球员和接发球员。挑边时,当双方做出各自的选择后填写,单打时,只标出发球员即可。
2.‘L’(左),‘R’(右)——在裁判椅左边和右边开局的运动员。挑边时,当双方作出各自的场区选择后填写。
3.‘0’——比赛开始前,在首先发球员和首先接发球员处记下。
4.开始时间——记下当裁判员宣报“比赛开始”时的时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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