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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法学系] 法学系办学历史和专业规划,以及专业建设措施

本帖最后由 菲儿 于 2010-6-9 22:43 编辑

法学系办学历史和专业规划

一、办学历史
法学系成立于1999年,同年招收法学专科学生,设有法律事务、法律文秘2个专科专业,积累了近十年专业培养经验。2005年3月,我院升格为本科院校,法学专业是第一批经批准设立的本科专业之—,同年面向广东地区招收首批本科学生104人,2007年设立了法学经济法方向,同时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收本科学生,现有本科在校学生599人,专科在校学生281名,共有在校学生880名。本专业下辖两个教研室:即理论法学教研室和应用法学教研室,现有本科专任教师20人,其中教授2人,副教授3人,高级讲师1人,讲师9人,博士学位2人,硕士学位14人(在读博士1人),平均年龄为36岁。

二、专业规划
(一)专业建设指导思想与定位
本专业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树立现代办学理念,立足广东、面向华南,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。

(二)专业建设目标
1、总体目标
在2013年前,本专业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实现跨越式提升;建设一批院级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,重点进行特色课程建设;提高办学规格和学术声誉,在广东教育界、司法界、律师行业和法律实务界逐步树立起“广东培正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基地”的口碑。

2、具体目标
(1)人才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,熟悉我国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,能在国家立法、行政、检察、审判机关和仲裁机构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。

(2)师资队伍建设目标
建设一支适应法学学科建设需要的、素质较高、结构合理、双师型的师资队伍。到2013年,高职称比率达到40%以上,博士学位比率达到30%左右,硕士学位比率达到85%以上,双师型比率达60%左右;建成一支以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为核心的骨干教师队伍,形成一支职称、学历、学缘和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。

(3)课程建设目标
从2008~2013年,本科各专业开设的专业必修和选修课程全部达到合格;对已确定为院级合格的课程进行重点建设,用五年时间使14门核心课程达到院级优质课程水平;从2008年起,每年建设1门院级精品课程,到2013年院级精品课程力争达到4门,1门左右的精品课程争取进入省级精品课程行列。

(4)教材建设目标
优先选用教育部法学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(审定)的教材、普通高等教育“十一五”国家规级划教材、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、省部级优秀教材和重点教材;到2013年,拟编写实验讲义(指导书)4门;自编教材(反映办学特色)4部;编写PPT课件40门以上。

(5)教学条件建设目标
①专业实验室建设
在完善现有实验室(模拟法庭)软硬件设施的基础上,增建一个“法律咨询中心”。
②专业图书资料建设
订购不少于80种的学术期刊;加大新版专业图书的采购。
③实习基地建设
到2013年,建成稳固的可接受学生进行课程见习和毕业实习的校外实习基地5个。


三、专业建设措施

(一)体措施

1进行本科办学讨论,使全体教职工在思想念上形成认识

2、制定科合理的专业设规划,使专业工作有计划、有步、扎扎实实地向前推

3对专业课教师根据所学专业安排教学,确定科研方向, 激励教师多出成果,出好成果。

4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多样化交流,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。

(二)具体措施

1、师资队伍建设措施

(1)根据专业发展需要,引进学术水平高、有一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。

(2)在现任教师中重点培养2—3名学科带头人,使他们在本学科领域中有所建树。

(3)根据专业发展需要,分年度引进相关专业高职称、高学历教师,使专任教师人数和质量能满足现有学生和新课程开设的需要,每门专业核心课的教师配置不少于2人,非专业核心课教师配置不少于1人。

(4)加强教师在职培训,组织教师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、教师进修班学习和参加各种学术活动,鼓励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。

2、教学条件建设措施

(1)实验室建设: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更新教学软硬件;提高实践教学比重,提高实验课程开出率和实验室教学设施的利用率。

(2)专业图书资料建设:购入一定数量的工具书和新版专业图书;加强专业资料室管理,延长开放时间,扩大开放范围。

(3)实习基地建设:在校内外原有实验室和实习基地的基础上,有计划地增加校外实习基地的数量,并加强对实验室和实习基地的规范化、制度化建设,以提高实验教学和教学实习的效果。

3、人才培养措施

法学专业逐步实行大专业招生分方向培养,每年将随社会需求的变化不断对人才培养计划进行新的调整。

(1)调整专业课程设置

法学专业课程设置采取:专业核心课程+专业方向课程(专业必修+专业选修)+实践课程的设置模式。

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,法学专业计划在2008—2013年间,新设三个专业方向,即行政法方向、公司企业法律实务方向和国际经贸法方向,增设三个专业方向课程群,实现学生在修完专业核心课程(14门33学分)后,根据自已的爱好和特长选择专业方向(修满58学分);重点增开“研究生考试辅导、“司法考试辅导”和“公务员考试辅导”“律师谈判”等特色课程;拟设多门专业实践课程,如:司法调研、模拟诉讼、疑案辩论、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与答辩等,让学生学有所成,学有所长,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。

(2)改革课程体系

与上述人才培养计划相适应,对课程体系作出相应的改革:

①建立三个专业方向课程群。

②调整重要课程的学分比重。

加大法理学、法律史学、民商法学、刑法学、诉讼法学课程的教学学时和学分,使其比例与国家司法考试总分中所占的比例基本相当,以保证教学资源的投入与司法考试要求基本吻合。

③重点增设人才培养目标中所需要的特色课程。

4、教学管理措施

(1)健全和完善相关教学文件

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不断完善教学大纲;编制一套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实际情况相符合的教学日历;建立完整的教学档案资料,认真积累使用过的教材、教学总结、学生成绩及教师历年任课、带实验、带队实习等资料;建立一套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实验、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等方面的教学文件和教学辅导资

料。
(2)建立课程负责人责任制
专业核心课程设置课程负责人,由课程负责人具体负责课程的教学组织、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。课程负责人应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、最新学术成果及与相关学科的交叉和应用,提出本课程建设与发展的长远规划与近期计划,并予以贯彻落实。
(3)加强教学过程管理
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。教学计划是专业建设规划的具体化,应全面贯彻建设规划的基本精神,力求做到科学合理,符合培养目标要求,实现课程设置的优化标准,充分体现现代人才所要求的知识、能力、素质的协调发展,有利于人才素质的全面提高和个性发展。
坚持专业教学与社会实践密切结合、专业教学与司法实践活动和普法教育相结合,在紧密结合中服务社会,在服务社会中充实完善专业建设,提高专业教学的质量和水平。
(4)改进考试与成绩评定方法
法学专业课程将逐步实行教考分离制度,创建试题库。每学期期末对学生进行随堂和统一考试,重点考核学生基础理论和应用知识的能力。在阅卷方面,逐步实行以密封卷形式集体流水阅卷、集体登分,杜绝阅卷舞弊现象,提高阅卷的管理水平。在考试方面,学生必须参加所选课程的考试,成绩合格按规定记学分,不及格者重修。法学必修课程考试的主要形式为闭卷笔试,除传统的笔试考试方式外,可采用多种测试方式,如开卷考试、口试、案例分析、写小型论文、模似诉讼等形式。
5、教学改革措施
试行“四、六、七、八全程指导”和“三段式教学法”两种教学改革措施。
所谓“四、六、七、八全程指导”是指:“四”即第四学期,根据学生未来的发展设计,帮助学生确定发展方向。“六”即第六学期,考虑学生报考研究生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求职就业的需要,将涉及学生考研、司考、就业的课程全部开完。为学生报考研究生、司考和实现就业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。“七”即第七学期,根据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,分类进行强化指导:对考研学生强化外语和政治理论课辅导;对参加司考的学生进行专业课程的辅导;对就业的学生强化就业技能培训。“八”即第八学期,学生根据自身的需要,求职就业。
所谓“三段式教学法”是指把教学过程分为三个阶段,第一阶段是全方位的简明讲授,其要点是既要全面,又要简明;第二阶段是多样化的师生互动,其要点是通过师生互动、启发、引导,促使学生提出问题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、组织课堂讨论;第三阶段是多层面的基本训练,包括法律文书制作、论文写作、组织模拟诉讼、律师谈判、法律咨询、法律援助等实践活动。
通过教学改革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以实现法学专业研究生升学率和司法考试过关率零的突破,并为社会提供实践能力较强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材,不断提高就业率。
6、制度建设措施
(1)建立、健全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。如听课制度、教学督导制度、教学检查制度、师生座谈会制度、学生评教制度、教师课堂教学考核制度等。
(2)严格规范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制度。
(3)严格规范教师科研奖励制度。
(4)严格规范实验室管理制度等。



法学系网站:http://pzlaw.peizheng.net.cn/
法学系论坛:http://faxuexiluntan.5d6d.com/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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